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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新材料技术研究院矛盾纠纷调解、稳定工作方案



  矛盾纠纷调节、稳定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依据,为打造“平安校园”提供有力保障,切实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好,处理得了”,确保教育教学工作顺利推进和教育大局的稳定。

  二、矛盾纠纷排查方式

  认真做好老师的思想建设工作,利用政治学习时间,除对国家方针政策进行集中学习外,还要搜集案例对教职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教职工能在相互融洽的关系中团结合作,理解支持。对教职工之间的矛盾纠纷进行调解,采取召开民主生活会,个别谈心等方式把矛盾纠纷处理在萌芽状态。要注意工作方法和策略,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手段,加强对教职工及在校学生的说服教育,解决矛盾,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三、领导轮流值班制度

  行政领导实行24小时开机,包括节假日。在上班期间,行政人员轮流值班,保证办公室有人值班,及时处理和汇报。全体教职工必须做到不推诿责任,不把小纠纷都推向领导,不把矛盾上交;在处理中,还应兼顾学院及其它教师利益,做到以人为本。

  四、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加强组织协调,落实责任制,将矛盾纠纷的疏导化解责任落实到有关部门以及领导干部和责任人。对排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召开会议,分析原因,制定对策,加大调查处理力度。

  五、督查回访制度

  对院内外矛盾纠纷进行调解处理后,要定期进行检查、了解现状,要找当事人谈心,听取当事人意见反馈。如果当事人在心里还有不服或不满,要进行开导与说服教育。以达到彻底化解矛盾,增强内部团结的目的。

  六、责任追究制度

  在矛盾纠纷调查过程中,领导干部和责任人都应本着以人为本,大化小,小化了的原则去帮助需要我们关心的教师与学生。在调解处理过程中,调解领导组本着实事求是、公正无私、治病救人的原则进行调解工作

  七、对以下几种人、事将进行责任追究处理:

  1、矛盾纠纷当事人蓄意扩大事态,不服从调解组调解的。

  2、其他教职工拉帮结派、扇风点火、搬弄是非制造矛盾的。

  3、调解组成员对本院发生的矛盾不及时妥善处理或不公正处理的。

  对违反以上三条的教职工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纳入年度考核、移交上级部门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