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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新材料技术研究院网站维护管理规定



  新材料技术研究院网站是研究院对外宣传的窗口,其主要作用是展示研究院形象,介绍现有师资,同时及时发布各类教学动态、学术活动的介绍及最新就业信息等,研究院网站的正常运作,是促进研究院内外部信息交流与沟通的关键。为使网站真正为学院师生服务,促进信息流通个,拓展视野,扩大学院对外知名度,提升学院对外形象,特制定以下网站管理与维护制度。

  一、网站维护管理原则

  1、学院网站栏目分为一级栏目和二级栏目。一级栏目负责人由院长、书记担任。二级栏目负责人由副院长和学院指定的单项工作负责人担任。学院机关工作人员根据机关岗位职责协助相关领导开展宣传工作。

  2、栏目负责人要保证网站网页不得含有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和不健康内容。

  3、栏目负责人发布信息时,页面编排应注重美观整齐,不应出现错别字。

  3、对于系统和网站出现的异常现象,栏目负责人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分析,制定处理方案,采取积极措施,予以解决。

  4、鼓励本院师生协助审查学院网上信息,发现不符信息和内容应及时通知相关栏目负责人予以更改。

  二、信息发布原则

  1、网站内容的更新

  学院网站内容主要由学院首页、学院概况、机构人员、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实验中心、研究生培养、职工之家,以及通报全院行政工作综合信息等板块组成,以上信息应随着学院的发展情况及时予以更新。

  2、信息发布的流程

  一级栏目负责人负责监督、指导、审阅各二级栏目发布的信息。二级栏目负责人围绕在学院担负的各项工作,主动组织开展宣传,宣传内容需经一级栏目负责人审阅后方可正式发布。

  三、考核与奖惩措施

  研究院对各栏目负责人及成员的工作进行考核及管理,对信息发布、内容更新及时,网站维护工作积极配合者进行奖励。

  凡有以下情况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1)未经领导审核发布信息,出现人为失误,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网页内容虚假或有较多错误,产生不良影响的。

  (3)违反规定失密、泄密并造成一定损失的。

  (4)有侵权行为的一级其它影响学院及服务形象的。

  四、附则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政策、发文、法规有关规定相抵触的,则以国家规定为准;本制度由学院负责修订、解释。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新材料技术研究院

  201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