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新材料技术研究院第二届“院长奖章”评选通知
为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践行“格物致知,笃行致远”院训精神,选树学习楷模和标杆,充分发挥优秀学生的示范引领作用,着力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激励引导广大同学坚定信念、刻苦学习,立志成才报国,新材料技术研究院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第二届“院长奖章”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新材料技术研究院在读研究生及2025年1月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名额和奖励标准
1.“院长奖章”评选至多5名研究生(若为5人,则至少1名硕士生),另设提名奖不多于3名。
2.“院长奖章”颁发奖章并给予2万元奖学金,提名奖给予1万元奖学金。
三、评选标准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热爱祖国,维护国家利益和尊严。
2.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3.学习刻苦,勇于探索,积极实践,身心健康,学习成绩或科研成果优异。
4.热爱集体,服务同学,诚实守信,甘于奉献,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思想政治教育与道德素质培养、学术交流与创新创业、体育锻炼与身心发展、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审美素养与艺术修养、社会工作与社团活动、积极热心传播中华传统文化等方面表现优秀。
5.在校期间至少获得学校“优秀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三好研究生”荣誉称号其中一项。
6.已获得过院长奖章(包括提名奖)荣誉的同学不再参评。
(二)可选条件(以下条件至少满足一项)
1.在校期间获得省部级以上个人荣誉称号。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奖励,持个人证书。
3.在校期间,博士生发表高水平学术科研成果9项及以上,硕士生发表高水平学术科研成果3项及以上。所有成果应为申请人在相应学习阶段获得,所属单位须为北京科技大学。高水平学术科研成果具体说明如下:
(1)期刊论文:仅限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专业相关领域发表SCI、EI期刊检索论文,每篇论文折抵1项,须提供检索证明。其中发表中科院期刊一区或TOP期刊论文(学科相关的小类分区)的,每篇可折抵2项。在《Nature》《Science》等顶级期刊上发表论文,或发表ESI高被引论文,可直接参评。
(2)发明专利:仅限以第一发明人身份获授权国家发明专利,每项专利折抵1项,须持有专利所有权证书。
(3)创新创业:作为主要参加人(排名前3),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互联网+”)、“挑战杯”创业竞赛国赛银奖或“挑战杯”科技竞赛国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可折抵1项。
(4)学术科研成果有以下突出影响之一的,每项成果可折抵2项(与高水平期刊论文折抵不重复计算,同一成果同时满足以下多条标准的不累计):①对所在学科发展、扩大学校声誉有重大影响的成果,经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或光明日报等专题报道,或研究成果经学科专业委员会或行业协会确定为国家或行业统一标准;②产生较好的社会或经济效益,科研成果、创新项目受到两报一刊或省部级以上内参转载引用,或得到业界认可并进行技术转让、创业融资和项目孵化的;③作为主要参加人(学生排名前3),参与国家级重大、应急科研攻关项目等国家重大民生工程。
(5)补充说明:第一作者身份指申请人排名第一、或申请人导师排名第一申请人排名第二。第一发明人身份指申请人排名第一、或申请人导师排名第一申请人排名第二。学生排名指除去导师和其他教师外,在学生作者中的排名。
4.在学科前沿、行业创新和学校声誉、影响力等方面有特殊贡献者。
5.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有特别优异的表现者。
四、评选要求
1.申请人需提交材料包括:《新材料技术研究院“院长奖章”申请表》(附件1)、《新材料技术研究院“院长奖章”科研成果统计表》(附件2)和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检索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检索证明请联系学校科技查新工作站出具,证明内容须包含论文名称、全部作者、本人排名、期刊名称、影响因子等信息,高水平论文还须包含中科院期刊小类分区、是否Top期刊等期刊级别信息,联系电话62332562。发明专利须提交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其他需认定为突出影响的学术成果,须提供相应的媒体报道、收录证明、技术转让合同、立项书等证明材料。PDF电子版证明材料按科研成果统计表中所列学术科研成果清单的顺序编号命名(如“01-检索证明-××论文”“02-获奖证书-××比赛一等奖”),纸质版材料对应排序。
2.以上材料均需于3月31日17:00前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交至腐蚀楼403,电子版交至邮箱xcxueshengban@163.com,以“学号-姓名-第二届院长奖章报名”命名,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3.研究院评比表彰工作小组将通过资格审查、初审函评、终审答辩等形式确定拟获奖学生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对获奖学生进行表彰。
4.作为研究院加强学风建设的重要举措,“院长奖章”评审将结合学生表彰大会、风采展示等方式宣传先进事迹。获奖学生须参加我院组织的相关学术交流、表彰、展示等各项活动。
附 件:1.新材料技术研究院“院长奖章”申请表
2.新材料技术研究院“院长奖章”科研成果统计表
新材料技术研究院
2025年3月24日